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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习报告

时间:2025-02-04 06:53:08
法院实习报告集锦六篇

法院实习报告集锦六篇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院实习报告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实习报告 篇1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法院实习报告 篇2

一、概述

在武汉工程大学政法学院有关领导和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6月16日起到7月18日止,进行了为期35天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经历。业务实习意味着我们从今天起就要面对别样的人和事,这些人可能是法官、是书记员、是当事人、是代理人、是同事,但就是不可能是老师、是同学,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精神抖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最大限度的学到课本之外的知识。如与人交往,一个个未必单纯的社会人;同事相处、上下级关系;还有我们要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真正做到时常挂在嘴边的理论联系实际。我对这些事情,既新奇又期待,充满憧憬。

接受我的实习单位是武昌区人民法院。这是一所机构完备的基层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8个专业审判庭和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司法行政科、法警大队、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公室等8个综合部门;另设水果湖人民法庭、中华路人民法庭、杨园人民法庭、中南路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等5个法庭。据06年统计数据显示,全院编制总数192人,实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83人。法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4人、执行局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具有审判职称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115人,书记员14人。在职干部中具有法学硕士学历学位的16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138人,大专及以下学历29人。

事实上,第一天学院老师领导把我们送到武昌区法院的时候,很多同学对它的第一印象是简陋。我们看到了两座陈旧的主楼屹立着,其中一座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内含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档案室等。另一座不起眼的白色矮楼,竟然内含刑庭、民庭、行政庭、办公室、政治处等机构。我们首次分配实习具体办公室也是在这里进行的,那时发现它竟有 ……此处隐藏11788个字……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潜力。透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潜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还未曾工作过,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必须能够很快适应那里的工作。

刚来的一段时间,几乎都是学习法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熟悉各科室,然后跑跑办公室、送送文件什么的,再就是陪同书记员一齐去送达裁判文书等。似乎觉得工作很单调,但我明白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总得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况且任何一门工作都不是简单就可了事的,比方说对于裁判文书的送达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专门的负责人签收。趁这段时间也正好能够熟悉一下那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这个新的群众之中。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绍军庭长找我和另外一个一齐过来实习的同学开了个座谈会。他首先是对我们这段时间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针对对我们的具体状况提出了一些期望和要求。他期望我们能够把握这次实习的机会,以巩固自己大学几年以来所学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勤学好问以增长自己的实践经验。还对我们分析了目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以及他这些年以来的工作体会。他告诫我们要在当前就业严峻的形势下端正自己的心态,对自己要有一个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气躁而就应脚踏实地地去学习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和经验。同时,对我们所学的法学专业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分析,鼓励我们要树立信心,努力去学习,力争透过国家司法考试甚至是公务员考试,为将来能从事法律工作做准备。最后,给我们介绍了指导我们实习的法官,并期望我们能够虚心向他们学习,对一些不懂的问题及时向他们请教。

我的指导老师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长,他是蔡甸区人民法院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人和善而不失严肃,对每一个当事人都能细心地接待他们,并解决他们所提出的任何问题。工作上更是严谨细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办公桌上的那本日历上清楚地记载着每次开庭的时间与日期,工作日志里更是清晰地记载着会议摘要、与会人员、开庭安排、来访人员记录、调解记录等。与侯庭长同办公室的还有罗英法官,她虽然作为一名代理审判员,却有着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审判经验,为人亦谦虚和善,对待来访的当事人都能耐心的倾听他们的意见然后耐心地劝解。工作上细致,充分准备着每次的开庭工作,业余时间多在专研自己的业务知识。针对一些具体的案件,我时常与她一齐交流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请教一些尚不懂的问题,她均能熟练解答并对我所提出的意见给予必须的肯定。

侯庭长经常告诉我说,作为一名审判人员,要时刻牢记人民法院关于“五个禁止”的规定,严肃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从事审判工作,不仅仅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还就应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对待当事人要细致耐心地劝解。适用法律时,更就应要谨慎,尤其是在行驶自由裁量权时,从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从事法庭审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时,如案卷的装订、归类入档等亦就应做到严肃认真,不可草率马虎了事。

在侯庭长与罗法官的指导下,我负责写出庭通知书、整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诉状与证据材料、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准备工作,以及在案件审结侯和书记员一齐装订卷宗,并分类归档。这些工作看似简单,但亦不能随随便便就去做,比方说开庭通知要严格规范地书写,并在法定期间内张贴在公告栏显目的位置,以便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知晓开庭的状况。装订案卷与归档亦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实卷宗的数目,以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还要按要求分门别类的入档,以便备查。

实习的另一方面的资料就是开庭时去旁听,在庭审现场感受庭审氛围。在这庄严肃穆的环境下,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调判结合的潜力,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同时,审判人员的形象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几乎每一次开庭我们都是第一时间赶到审判庭,帮忙布置法庭。庭审中,专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发表的的代理意见,尤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有些案件案情简单明了,有些案件就显得稍微复杂。开完庭之后回去记载着有关庭审的状况,和侯庭长、罗法官谈论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请教他们一些尚不懂的问题。

20xx年2月19日审理的一齐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该案具有典型性,它较好地反映了审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调判结合,合理地适用法律,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的审判潜力。下面有关该案的状况做一简介。

该案案情:

被告租赁原告的门面房从事服装经营,双方与20xx年1月8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期限是两年。20xx年12月中下旬,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将到期,请求腾房事宜。被告提出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生意一向不景气,尚有超多的服装库存滞销,期望原告能够宽限至农历年底,原告应允。至20xx年农历年底,原告催被告腾房,被告说因到年关此刻生意刚有回升,期望能够续期,待库存服装再销售一部分后退房。原告再次同意了再宽限一个月,但没有同意续签合同。20xx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腾房时遭拒绝,遂向该法院起诉。

本案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审理。开庭前因被告未明确表示同意调解,经法官劝解并申明厉害关系后仍未明示同意调解,于是法官依法律程序主持了庭审。庭审中,原告带给了相应的证据请求法院裁决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到期后的适用费用。被告对此均无异议,也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意退房,但提出由原告接手其库存货物的不合理辩求。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官又一次主持了调解。针对被告目前所处的状况,国内的经济形势,告诉原告期望他能够再给予其必须的宽限其,同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针对原告为下岗工人,生活艰难以及当前消费水平偏高的状况,要求被告能够相应的提高房屋租赁费用。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同意了此调解,并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明了,根据所查清的事实与认定的证据,法官完全能够依法做出不利于被告的裁判。但是,本案的法官却能结合案件事实与当前双方所处的状况,平衡双方的利益,从而使得本案的当事人皆大欢喜,并产生好的社会效果。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本案虽然是一个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但却能够体现出法官在新的形势下认识和把握大局的潜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潜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潜力,以及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潜力。该案由此可见一斑!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短暂的实习时间就这样慢慢地逝去,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在指导老师的关怀与教导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了法律实践潜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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